新民说与散文文体意识的自觉
1899年,梁启超在他的《夏威夷游记》里首次提出了“文界革命”一词,“(德苏富峰)其文雄放隽快,善以欧西文思入日本文,实为文界别开一生面者,余甚爱之,中国若有文界革命,当亦不可不起点于是也。”(夏威夷游记,饮冰室合集第7册,饮冰室专集之二十二,附录二,191页)他以“欧西文思”作为“文界革命”的价值取向,“汇择其长者而取之,以补我之所未及”,把文体上升到影响国家文明的高度,以欧美为例,指出文体变迁与社会文明程度呈一定的比例,为文界革命的开展作准备。
梁启超在《新民说·释新民之义》里说,“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国民精神,于是乎保存,于是乎发达。”(梁启超,《新民说·释新民之义》,《饮冰室合集》6册,专集之二十三,24页)。所以说,“新民说”是靠整个国民素质的提升来实现民族国家的发达,新民的目的是“立言之宗旨,则仍在浚牖民智,熏陶民德。发扬民力,务使养成共和法治国民之资格。”(《鄙人对于言论界之过去及将来》)梁启超把国民和国交织在一起,把新国民和新国家看作是合一的启蒙过程,个人的意义落在在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国家的活力上,具有国民之特性的“国性”是“以界他国而自立于大地”的根本,因此,个人的价值空前重要。要发挥从个人到整个国民再至整个国家的崭新作用,启蒙是最重要的,启蒙的一大途径就是公共性的文学阅读,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新文体”的出现就是应运而生,是为了能更好的开展公众阅读,进而达到新国民之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新文体”是手段,“新民”是目的,“新民”是手段,强国是目的。
对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梁启超强调公德,中国人的道德意识虽然发达很早,却偏于私德,疏于公德。他认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都是“一私人对于一私人之事”,与此相关的道德是私德。中国人讲个人道德修养,强调个人反省虽极有价值,但这只是一种个人道德。在中国传统道德中完全缺乏指向公共事业如国家、群体利益的价值。在梁启超的眼中,私德并非不善,而是不足。要救中国,必须建立公德,这种公德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完全没有的东西,因此必须向西方文化学习。但公德不能代替私德。公德成就于社会国家,私德成就个体。根据这一分析,他把西方重知识程序、重权利、重民族、重国家的现代意识引进,认为这正是中国人所必须确立之公德。金观涛等人谈到,梁启超他虽然思考关于人的自由和权利等一系列问题,但这些思考只是关于国家的思考的副产品。他的新民思想是从国家本位出发的,而不是从个体本位出发的。他的“新民”活动的目的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因此,在他的全部论述中,被反复强调的是“民”而不是“人”;被高度重视的是“民权”而不是“自由”。而且,他谈民主,是把民主看作强化国家手段,而不是把它看作保护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制度;他谈自由,极力强调的是民族国家的自由,而不是个人的自由,他“极言新民之为当务之急”,原因是“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梁启超从来没有从个体立场上关心过个人自由、人格尊严、人权平等现代思想命题。由于传统思维的拘牵,他们关心的是国家的利益,批判的是民众对国家的冷漠,希望的是民众对于国家责任的自觉。正因为这样,他虽然看到了破除奴隶性和个人自由对于增强民族活力的重要,却对个人自由一直抱有警惕。[1]
由此可见,梁启超的“新民”的最终目的是新民族国家,也就是对“群”的高度肯定,着眼不在个人。公民意识、公共观念、国家概念、法律意识被充分强调地引进,培植公德、和拥护公益、公律、公议是必要的,梁启超认为民强则国强,“民有权”之国才可谓“有权国”。梁启超把公德和私德、群体和个体、自由和制裁对应起来,预设了一个政治而非文化的公共领域,认为中国国民需要政治自由和民族自由,整体的政治自由是通向民族自由的必由之路,也是必要前提。《新民说·论自由》里,梁启超详细论证了这种集体的自由观,政治自由包括平民对于贵族而保其自由,国民全体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殖民地对于母国而保其自由,中国当务之急是第二种自由。所以,“群”和“国”是他“新民说”的重要概念,直接关系到“新民”理论体系的终极目标。
肩负有如此重要的政治目的,“新文体”是不可能专注于文体建设的,与“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相比,此时的“文界革命”似乎缺少严谨的论述和专门的态度。他自己说,“启超夙不喜桐城派古文,幼年为文,学晚汉魏晋,颇尚矜铄,至是自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学者竞效之,号新文体;老辈则痛恨,讥为野狐;然其文条理明晰,笔锋常带感情,对于读者,别有一种魔力焉。”(清代学术概论,饮冰室合集,第8册,饮冰室专集之三十四,62页。)其实,周作人认为这种新文体是“融合了唐宋八家,桐城派,和李笠翁,金圣叹为一起,而又从中翻陈出新的。”(中国新文学的源流,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50页)陈子展也认为新文体是“变种”,有延续性,又各不相同。这种演变是时代的需要,文界革命时期新文体呈现出四个演变趋势,一是“求实用去空谈”,对时代更有用,二是“文体的解放”,“把一切从来文学上的所谓‘宗派’、‘义法’、‘戒律’……统统打得粉碎了。”第三是“文字渐渐通俗化”,“趋向于显豁易解,不避俗语,已使语言文字二者之间距离日益接近”;第四是“文法的讲究”,文理缜密。“古文体的解放,新文体的发生,正是文学革命的第一步,是近代文学发展上必经的途径。”(陈子展,中国近年文学之变迁 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215,206)
所以“新文体”与之前的散文文体联系甚密,它的确是文学革命的第一步,但是跟“文界革命”所背负的非文化重大意义一样,从写作实践来看,新文体从开创到兴盛,似乎都不代表散文文体的现代转型和文体意识的自觉,不单是梁启超,其他写作者也是这样。王韬的《弢园文录外编》是我国最早的报章体政论文集,在这个时期,报刊文字作为政治文化改革和新思想的传播工具的观念已经比较成熟,但还没有文体改革的自觉,政治语汇远比梁启超时期为多。报刊文字对古文格式的突破极有力的推动了政论与读者的沟通,这种沟通无疑是有利于启蒙和传播的,梁启超等人由此进一步把报章体提升到一种文体的高度,“新文体”作为一种文学观念的出现,是紧紧伴随着“新文体”的“新民”作用的。除了梁启超,谭嗣同也谈到了这个文体,他在《报章文体说》、《湘报后叙》上、下几篇文章里论述报章文体的“新吾民”的功用,“日日使新人,阐新理,纪新事”,“信乎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人文之渊薮,词林之园圃,典章之穹海,著作之广庭,名实之舟楫,象数之修途。”(谭嗣同,《报章文体说》,谭嗣同全集,三联书店,1954年,119页)梁启超自信地宣称,“自报章兴,吾国之文体为之一变,汪洋恣肆,畅所欲言,所谓宗法家法,无复问者。”(梁启超,中国各报存佚表)。以“新文体”开始的文界革命在文化价值取向、文学观念、文本策略诸层面同时促成变革,而且在变革的内部,是把报章文体与传统文体、传统文学观念完全结合起来。传统文学的核心是“诗文”, “文”因为可以“载道”而有特殊地位。“新文体”的发展,实际上将散文推向俗化和政治化。
这种新文体草创之初在文风上有浮躁的嫌疑。这种文风,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里称作是“务为平易畅达”,追求的是一种文从字顺,明白晓畅,其实是写作的最基本要求。风格和气势方面和王韬的观点一致,避免隐讳的手法,以雄辩为上佳。从根本上讲,作文的目的就是教诲,就是宣扬,至于如何把握分寸,则是末节。“则宜以极端之议论出之,虽稍偏稍激而不为病,”以笔锋常带感情而独具魔力。梁启超要求文章平易畅达,是要提倡俗语文,使更多的国民理解并接受新思想的号召,他的理论依据是进化论,“即由古语之文学变为俗语之文学”。所以,对“新文体”的文风产生决定性作用的,依然是“新民”的愿望。梁启超所宣称的文章里“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绝不是简单的因为他所说的厌恶桐城和兴之所至,而是基于开通民智的迫切理想,为了迎合大众趣味,大众化“俚语”的运用在所难免,“外国语法”也便于传递舶来的新思想和新名词。审慎文辞因有新民的需要而被主动忽略。于是在当时,“新文体”被很多人指责,同僚康有为就认为这种“句不成章,语不成调”的文章“何无耻也”。章太炎更唾骂该文体“堕为下流”。胡先骕在《评胡适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评论这种文字“几不可语夫文学”,“目的在感动血与官感,而不在感动精神与智慧”,“故喜浮夸空梳豪宕激越之语,以炫人耳目”,“在文学上无永久之价值”。
因此在这个时期,“文界革命”的重心没有真正落在散文上,梁启超兴起“新文体”,是“新民”的需要;自由地使用文字,是“新文体”与“新民”的需要。“新文体”在文体上的意义只是过渡,是一个阶段,只在社会变革上的意义才举足轻重,王一川在《中国现代性体验的发生》里的话可以作为小结,“这种专为报刊撰写的政论文体,一般根据报纸版面需要而短小精悍,明快而雄辩,既议论和陈述政见,又具有强烈的修辞感染效果,实际上开创了一种新的现代政论文体。”“有助于打破少数统治者长期形成的知识或言论领域的集权式垄断,让都市公众能行使自己的知识或言论权利,从而有可能实现现代性文化启蒙。”
